成都企业注销公司常见的税务问题有哪些?

文章作者:德越智企

发布时间:2022-12-17


  伴随经济的发展,很多的企业无法适应市场不的不注销公司,企业在办理公司注销期间,经常会遇到一些税务问题需要处理。那成都企业注销公司常见的税务问题有哪些?

  1、印花税

  印花税是平时容易忽视的小税种,但注销的时候一定会被翻个底朝天。

  实收资本、资本公积、营业账簿、租赁、购销合同以及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都是检查的重点。

  印花税采用的是正向列举的方法,凡是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中规定的合同,都应该缴纳印花税,相反没有列举的,则不用缴纳。建议企业先自查一遍,该补税的及时补税。

  2、个人所得税

  财税[2003]158号规定,老板自公司借款,一个纳税年度没有归还,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的,应该视同分配股息红利,按照20%扣缴个税。

  因此,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“其他应收款”科目。

  3、账面存货低价销售

  很多企业注销时账面都有存货,可以低价销售出去吗?

  答案是可以。

 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、转产、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,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,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。

  4、账面库存分配给投资者

  某公司,账面有批20万元的商品,市场价格是25万元,注销时,计划将商品分配给股东。

  按照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将商品分配给投资者应该视同销售,应缴纳的销项税是3.25(25*13%)万元。

  5、库存损毁了怎么处理?

  还是这家家商贸公司,在注销时发现,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毁损没有价值了,这批货物前期已经抵扣了进项税。

  由于是管理不善导致的毁损,注销时应该转出进项税11.5(100/1.13*13%)万元。

  6、留抵税额能退吗?

  根据财税〔2005〕165号的规定,企业注销后,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,以及留抵税额,税务机关都是不再退还的。

  企业可以将相当于该部分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,产生销项税,同时能给关联公司开具进项发票,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。

  但是,一定要注意,和关联公司的交易是要有商业理由的真实存在的。决不能虚开发票!

  成都企业注销公司常见的税务问题有哪些?经过小编的分享已经有所了解,现如今有打算办理公司注销的企业,有必要对上述介绍内容作详细了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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